中国书画家研究会会员管理条例
(修改草案)
(2018 年 11 月 27 日中国书画家研究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)
中国书画家研究会会员系由我国书画家、书画理论家及书画爱好者组成。本会会员要求思想健康、具有较强的艺术造诣和理论水平。为加强会员管理工作,根据本会章程,特制定中国书画家研究会会员管理条例。
一、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
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。
二、 入会基本条件
1. 凡自愿参加本会、拥护本会章程的中国公民和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入会;
2. 个人会员具备书法、绘画、篆刻等其中一项艺术专长者;
3. 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工作,多次发表论文及文章者;
4. 从事教育、编辑、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者;
5. 外籍公民可申请名誉会员。
6. 社会组织申请入会提供其开展书画活动资料。
三、 入会具体办法
1. 提交入会申请书,填写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登记表;
2. 个人会员需具备美术中专以上学历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;
3. 从事美术专业及美术理论研究者提供本人职称证明复印件;
4. 从事美术职业自学成才者,提交本人在美术界活动中获得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;
5. 个人会员提交本人两幅作品或理论文章由评选委员会评定会员级别;
6. 个人会员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两张 1寸照片,办理会员证件;海外侨胞和外籍公民提交本人国籍居民身份证、
护照复印件;
7. 团体会员提交法人或非法人证件、证明及相关材料;
按照民政部有关规定和本会会费标准交纳会费:
1. 个人会员一次交纳五年会费 5000 元人民币;连续两次全额缴纳会费者可成为终身会员,不再缴纳会费。
2. 团体会员每年交纳会费:院校、社团、中小企业、事业单位,每年 5 万元人民币;大型企业单位,每年 10 万
元人民币。
3. 收取会费开具财政部规定的《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五、会员级别评定
1. 本会评选委员会根据个人会员不同学历、职称、艺术造诣的特点,评定会员级别: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;
2. 特级会员:从事美术专业或理论研究、为国家著名书画大师、享受国务院津贴或相当于正教授职称者;
3. 一级会员:从事美术专业或理论研究、为国家一级美术师、正教授或相当于正教授职称者;
4. 二级会员:从事美术专业或理论研究、为国家二级美术师、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者;
5. 三级会员:国家三级美术师、具有一定艺术成果的书画艺术爱好者;
6. 参加本会举办的全国性书画艺术大展赛获奖者:特等奖为特级会员;一、二等奖为一级会员;三等奖、优秀奖为
二级会员。
7. 会员级别可根据其艺术水平的提高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升级。